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
第三章 保护
第十二条
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 第三章 保护 第十二条 台儿庄古城划分为古城核心区、功能配套区。
台儿庄古城核心区由兰祺河以东、东城墙以西、北圩沟以南、古运河以北区域组成;台儿庄古城功能配套区由康宁路以东、古运河以南、运河北大堤以北区域组成。
台儿庄古城核心区由兰祺河以东、东城墙以西、北圩沟以南、古运河以北区域组成;台儿庄古城功能配套区由康宁路以东、古运河以南、运河北大堤以北区域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