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第四章 买卖合同 第二十七条 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第四章 买卖合同 第二十七条 销售住宅商品房,按照套内建筑面积或者按套计价结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