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土地整治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尊重土地权利人的意愿,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