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立法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山东省地方立法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推进法治山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2-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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