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
第三章 金融发展

第三十一条

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 第三章 金融发展 第三十一条 地方金融组织可以建立行业自律组织。行业自律组织应当组织制定、实施行业规范、标准和职业道德准则,完善行业自律管理约束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引导、约束,及时发布行业信息,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