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