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六章 附 则 第七十六条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六章 附 则 第七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1991年8月31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