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第六条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第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采用先进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突出城市特色,提高城市建设水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