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第三节 机动车船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第四十九条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三节 机动车船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第四十九条 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