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第四节 扬尘污染防治 第五十一条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四节 扬尘污染防治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当积极推行机械化清扫保洁和冲刷清洗作业方式,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适时增加作业频次,提高作业质量。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