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规范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维护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人员和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