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规定了法律责任的,适用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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