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九条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审核工作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