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 第一条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1-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