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 第二节 非机动车 第三十条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二节 非机动车 第三十条 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燃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改装动力装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1-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