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