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创业扶持 第二十四条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第三章 创业扶持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促进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优先扶持科技、综合资源利用、农副产品加工、贸易促进、社区服务、建筑劳务、信息服务等领域的创业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