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城乡并重、分类监督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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