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 第六条 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 第六条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应当遵循一视同仁、不得歧视和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