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无线电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公众依法使用无线电频谱资源和保护无线电电磁环境的意识。
鼓励无线电新技术、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与应用,支持无线电频谱资源共享,提高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利用效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1-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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