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规定

第七条

山东省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规定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机动车噪声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法治意识,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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