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规定
第五条
山东省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规定 第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和违规变更车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并提高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智慧监管的能力。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和违规变更车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并提高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智慧监管的能力。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