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东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拯救濒于灭绝的生物物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务院批准、林业部发布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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