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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