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民族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坚持加快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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