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第二章 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应用 第二十六条 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第二章 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应用 第二十六条 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建筑屋顶、墙面等部位实施绿化,降低建筑能耗;屋顶绿化面积可以按照规定折算为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