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1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