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日常检查,建立测绘资质、质量管理、成果保密监督制度,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抽查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健全测绘地理信息违法行为投诉和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并对接到的投诉和举报依法进行处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健全测绘地理信息违法行为投诉和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并对接到的投诉和举报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