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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