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 第六章 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发展 第四十七条 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 第六章 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发展 第四十七条 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宣传培训和行业信息发布等活动,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和公信力。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