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奖励或者晋升职务的,由做出有关决定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取消其荣誉称号、追缴物质奖励和撤销晋升的职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