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