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 第五节 货运 第二十八条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 第五节 货运 第二十八条 鼓励发展封闭、厢式、罐式货车运输和甩挂运输等专业化货运,整合货运、货运代理和货运站(场)等运输资源向现代物流业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