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
第三章 规划建设

第十五条

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 第三章 规划建设 第十五条 西海岸新区应当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自然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和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完善土地整理和开发利用机制,统筹开发建设时序,建立完善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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