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第二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

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第二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湿地补水机制,黄河河口管理、水利等部门应当科学配置水资源,对自然保护区内湿地有计划地进行生态补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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