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0-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