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三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4-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