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二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举报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对举报人实行奖励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告知或者奖励。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2-03-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