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河道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平顶山市河道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保护,保障防洪安全,改善河道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