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二章 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 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二章 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9-09-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