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
第三章 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

第二十四条

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 第三章 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 第二十四条 支持国内外知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高端研究咨询机构依法在知识城合作办学、设立研究院或者人才培训机构,培养高层次人才和技能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支持知识城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企业主体专业的职称评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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