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第二章 乡村产业发展

第十条

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第二章 乡村产业发展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区资源优势,扶持建设产业聚集度高、产业链健全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产业强镇、专业村镇、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升级。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国有农场、林场规划建设,推进国有农场、林场现代农业发展,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6-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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