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第三章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十九条

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第三章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十九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完善服务功能,规范服务内容,公开服务事项、服务流程和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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