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根据需要推动制定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
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由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发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的推广与应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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