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 第三十四条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 第三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有关机关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员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