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四章 听取和审议报告 第三十三条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四章 听取和审议报告 第三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听取的各项报告以及审议意见,有关机关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3-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