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三十一条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三十一条 代表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按照《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办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