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6-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