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二章 市场和要素环境
第二十六条
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二章 市场和要素环境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和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员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
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需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依法予以公平、合理、及时的补偿。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员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
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需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依法予以公平、合理、及时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