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第八条

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第八条 义务植树应当实行定地点、定任务、定质量为内容的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及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因地制宜,建立义务植树基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6-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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